第一章入驻
1.1 本平台暂未授权任何机构进行代理招商服务,入驻必须向我司(广州超卓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递交纸质申请并附公司资质。(详询:020-81004201)
1.2 本平台有权根据包括但不限于品牌需求、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其他因素退回卖家申请。
1.3 本平台有权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卖家提供其他资质。
1.4 本平台将结合各行业发展动态、国家相关规定及消费者购买需求,不定期更新招商标准。
1.5 卖家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
1.5.1 请务必确保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若卖家提供的相关资质为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授权书 等,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完整性),一旦发现虚假资质或信息的,平台开放平台将不再与卖家进行合作并有权根据平台开放平台规则及与卖家签署的相关 协议之约定进行处理;
1.5.2 卖家应如实提供其店铺运营的主体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实际经营主体、代理运营公司等信息;
1.5.3 平台关于卖家信息和资料变更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但卖家如变更1.5.2项所列信息,应提前十日书面告知平台;如未提前告知平台,平台将根据平台开放平台规则进行处理。
1.6 平台暂不接受个体工商户的入驻申请,卖家须为正式注册企业,亦暂时不接受非中国大陆注册企业的入驻申请。
1.7 平台开放平台暂不接受未取得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品牌开店申请,亦不接受纯图形类商标的入驻申请。卖家提供商标受理通知书(TM状态商标)的,注册申请时间须满六个月。
第二章平台店铺类型及相关要求
2.1 入驻主体必须是品牌(商标)权利人或持有权利人出具的开设平台开放平台旗舰店排他性授权文件的被授权企业。
2.2 品牌(商标)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不应有地域限制。
2.3 卖家应在店铺每个服务期届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展的申请,提交其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资质,并经平台审核。
2.4 卖家未提出续展申请或申请未通过平台审核的,自店铺服务期满之日起,平台将不再向卖家提供该店铺的任何服务。